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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劳务派遣电话承诺守信







    自《劳动合同法》2008年实施以来,关于劳务派遣的争议始终未间断,主要集中在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等。而现实的情况是,大多数用工单位自己面试招聘员工,与员工签约时,签的却是劳务派遣合同,派遣公司一直身居“幕后”。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副主任唐毅表示,由于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其实际用人单位只需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酬劳,这其中很容易造成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工同工不同酬,一旦出现任何问题,用人单位还能随时与劳务派遣工解除用工关系。

    同工不同酬不光体现在劳务派遣工实际收入上,不少用人单位还在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费上动起了脑筋。调查显示,劳务派遣工保险购买率仅为60%,生育保险、失业保险购买率不足一半。


发布时间:2020-07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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